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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引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 保障自由贸易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9/21 点击:353 分享按钮

  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旨在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将海南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有利于充分展示我国建立对外开放新格局、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意志和决心。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颁布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共八章57条,涵盖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综合措施等方面。

  从国家层面单独为一个地区立法,这在我国非常少见。业内专家认为,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立法进程来看,立法速度比较快,体现了中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安排,也为正在开展的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及时提供了法律基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6月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从国家立法层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制度创新、系统协调推进改革提供法律基础的实际需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旨在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将海南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有利于充分展示我国建立对外开放新格局、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意志和决心。

  外商投资企业迎新机遇

  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点。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一步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上升到法律层面,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进行了各项制度设计。

  对企业而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实施,将带来什么影响?冯飞表示,首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长期深耕海南的决心和信心。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利于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给市场主体提振信心,带来稳定预期。

  其次,最短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给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带来大量投资机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提出,推行极简审批和以大幅放宽准入为重点的投资自由便利制度。一是全面放开投资准入,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投资准入全面放开。二是外商投资享受国民待遇,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三是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四是实行极简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建立市场主体设立便利、经营便利、注销便利等制度,优化破产程序。

  此外,极具竞争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为投资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零关税、低税率、对部分行业境外所得免税、简税制等具有空前突破性的税收创新举措赋予了法律效力。

  坚决不能成为“避税天堂”

  去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部分优惠政策相继出台,进入海南的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增长。

  “应该说,企业类型繁杂,鱼目混珠,也有个别市场主体钻空子。”冯飞表示,从一开始就做好税收风险防范,坚决不让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避税天堂”,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把好登记注册关,建立和完善风险识别和发现机制。从企业登记环节开始,建立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细化到行业、市县。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纠正急功近利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对招商引进的企业,既讲清讲透税收优惠政策,也讲清享受的门槛和条件。“钻空子”的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二是把好政策制定关。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一律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等事项。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预警机制,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和税务信息化平台,对企业运营的一些苗头问题及时预警。

  “下一步,还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学习借鉴国际反避税工作经验,对相关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措施。”冯飞说。

  此外,在严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冯飞表示,海南金融产业并不发达,金融创新也不多,金融风险总体平稳可控。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扩大金融领域的开放水平,发展新型金融,要利用国际资本,越往后金融风险防控的压力越大。海南省委省政府超前谋划部署成立金融风险防控专班,在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资金流监测平台,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妥善化解个别企业债务风险,对有实力的持证金融机构给予更大支持,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实施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必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表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单独列一个专章,一方面彰显了国家对加强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从法律高度对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出了刚性要求。

  丛亮说,在法治保障方面,将支持海南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的法规制定权,在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方面,积极开展立法探索,健全完善配套法规。同时,支持海南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保问责,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在项目建设方面,将把海南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矿山、湿地、河流和水源地生态修复,大力推动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为做好海南生态环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丛亮表示,将组织有关方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和人机结合的方法,对海南生态环境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确保海南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责任编辑:杨喜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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