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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引
 
禁用“生鲜灯” 还食品“真面目”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9 点击:342 分享按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6月底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禁止使用“生鲜灯”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并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这一规定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所谓“生鲜灯”,是指通过调整光照颜色使生鲜食品看起来更“新鲜”、更具“卖相”的一种灯具。近年来,“生鲜灯”几乎成为各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上的标配。

  相信很多消费者都经历过,买到的新鲜肉类、蔬菜和水果在拿到家后,明明没过多久,就变得不那么“新鲜”了。为什么肉菜的新鲜度前后会有如此大的变化?就是因为商家给食材开了“美颜灯”,也就是“生鲜灯”。这些经过“生鲜灯”“美颜”后的蔬菜水果一旦回到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下,立马会原形毕露,黯然失色。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消费者苦“生鲜灯”久矣。近年来,多地群众反映“生鲜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纷纷呼吁禁用“生鲜灯”。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办法》明确要求商家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商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生鲜类食品非同一般的商品,关系着食品安全,关乎着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对“生鲜灯”划出监管“红线”,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这意味着,对“生鲜灯”滥用现象进行合理纠偏,不仅能扭转消费者选购生鲜商品时不再被屡屡误导,更为重要的是也能还食品“真面目”。

  但是也要看到,《办法》明确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使用,让合格灯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填补了一项监管空白。资料显示,“生鲜灯”的关键参数主要有照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比如,显色指数就是灯光对物体真实颜色的显示能力,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被照射物体的颜色越接近物体真实的颜色。如今新换上的灯具相比之前使用的“生鲜灯”,色泽更加柔和,亮度也有所提高。在原来的“生鲜灯”下,肉类明显偏红色。而在符合标准的灯光下,肉类的颜色看起来更加接近人眼的客观感受,减少了很多修饰和美化效果。

  “这个灯照出来是原色,猪肉是什么颜色就是什么颜色。只要我们的猪肉品质好,用什么灯都不影响销量。”笔者在走访北京某市场时,在一家已换下“生鲜灯”的猪肉摊位前,摊主展示了开灯和关灯的差异,在两种状态下,五花肉和排骨的色泽基本看不出区别。

  事实上,有些商家使用照明等设施,并非想遮蔽生鲜食品的缺陷,而是希望能营造一个良好购物氛围。像红光搭配冷白光的猪肉灯,能够“照出肉鲜嫩”;红光搭配暖白光的熟食灯,能够让“熟食显可口”;如果是卖披萨,就用淡黄的灯光……这么说来,商家合理使用灯光,既能让食品的颜色显得更好,从营销学上来讲,也能激起人们的食欲,从而引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规范生鲜销售场所照明设施,向“美颜”食品说“不”,还食品“真面目”,关键在于《办法》落地生根。首先,国家相关部门要制定灯具生产、使用方面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从根源上杜绝影响消费者感官认知的“生鲜灯”流入市场。其次,明确责任主体,通过日常监管排查,及时查处和惩罚违法违规行为,保证食品质量,维护市场的公平。此外,还可以利用网络、短视频等形式进行科普宣传,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高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的辨别能力。

  当然,作为商家,更要树立诚信为本、质量为先的经营理念,主动放弃依靠灯光“扮靓”商品,选择合适、规范的光源,以高品质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吸引消费者,还商品以“真面目”,保护和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和提升消费者的健康和满意度,让消费者能够更放心、大胆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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