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AIC)股权投资试点迎来扩围,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北京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座谈会,明确试点范围从上海扩围至北京。近年来,北京市围绕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持续健全多层次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多维度科创金融支撑体系,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基础扎实、优势突出。
2021年,原银保监会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业务范围内,在上海依法依规试点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业务,并在股权投资业务中建立符合早中期科创企业投资特点的容错和激励约束机制。试点以来,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日益活跃在股权投资市场,作为有限合伙人(LP)已累计出资超过2000亿元。
股权投资试点从上海扩围至北京,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大有可为。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扩围,能够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为直接和有效的资金支持,这对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至关重要。此次试点,使得五大行在拥有证券公司、股权基金等直接股权投资平台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这一新的股权投资渠道,为银行资金提供了一条转化为创业投资基金的合理合规途径,对银行业服务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股权投资试点从上海扩围至北京
根据2018年6月原银保监会公布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股东为境内商业银行。
金融AIC目前一共有5家,分别是五大行旗下的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金融AIC原本是五大行旗下的债转股实施机构,主要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和企业高杠杆率问题。当前,其业务范围已经大大扩展,是股权市场中重要的投资机构,推动市场化债转股累计落地规模超过1万亿元。”叶银丹表示。
试点扩围之前,上海已经开启金融AIC股权投资先行先试。2021年1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为科技企业降低杠杆、结构调整等提供专业金融服务。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业务范围内,在上海依法依规试点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业务,并在股权投资业务中建立符合早中期科创企业投资特点的容错和激励约束机制。
兴业研究公司金融业研究部高级研究员陈昊表示,原银保监会陆续批准五大金融AIC通过其附属机构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重点参与开展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以及长三角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协调发展相关的企业重组、股权投资、直接投资等业务。从试点情况来看,2021年至2024年1月末,五大金融AIC作为LP累计出资约2073亿元,其中,工银AIC累计认缴出资高达900多亿元,平均每年投出150亿元,逐渐成为一级股权投资市场的重要出资人。
而业界对于试点扩围也早有预期。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总结上海试点开展直接股权投资经验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曾圣钧表示,此次试点扩围,不仅为耐心资本、长期资金入市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也为银行资金的股权投资开辟了新领域。展望未来,金融AIC试点扩围将为我国资本市场注入新活力,不断壮大创业投资机构数量及资金实力,挖掘更多科技独角兽企业,为高质量的资本市场建设培育更多优秀的科技公司。
金融AIC探索服务科技创新路径
我国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银行业资产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超过90%。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和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发展前景广阔。
在采访中,叶银丹表示,近年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2023年,五大金融AIC合计实现净利润181.65亿元,同比增长24%,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同时,金融AIC也在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例如,与产业龙头企业、地方政府合作设立市场化债转股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科技创新,助力国家产业链优化升级。此次试点扩围,旨在鼓励金融AIC积极参与科创领域的股权投资,以促进资金向新质生产力的流动,实现科技、产业和金融的良性循环。
今年以来,金融AIC表现活跃。以工银投资为例,仅8月份就出资设立了3只私募股权基金。
政策对于银行资金参与股权投资方面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例如,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获得国家重大补贴并受到政府监督的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250%。对此,陈昊表示,这相较此前表内股权投资400%至1250%的风险权重有了显著的降低。对于银行运用表内资金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权重的调降,也将有利于银行表内资金进一步通过AIC等渠道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此外,叶银丹表示,在股权投资试点扩围的过程中,金融AIC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筛选、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环节的风险控制,这不仅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责任编辑:杨喜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