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明确推动相关工作的重点任务时,《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并明确提及防范“洗绿”“漂绿”风险。
“洗绿”和“漂绿”指的是通过一些标榜绿色的行为,掩饰自己并不绿色的另一面,或者企业夸大自身环保行为,误导消费者信以为真。
“金融领域谈到的‘洗绿’‘漂绿’通常并非指商业银行的自身行为,而是其发放绿色贷款过程中,企业提供的信息存在误导性。”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赵廷辰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谈道。
花式“漂绿”招数多
赵廷辰对记者解释,漂绿通常有三个条件:对环境保护承诺做出宣称;该项宣称具有蓄意误导目的;该项承诺未获事实支持而为虚假。
当然,在具体表现形式上,“漂绿”有很多形式。例如,常见的“漂绿”方式包括使用误导性标签,例如使用“绿色”或“环保”之类没有清晰定义的标签;误导性陈述,即选择性披露、模糊化处理环境信息等方式;虚假陈述,即夸大企业的所作所为;开空头支票等。
实践中,“漂绿”行为屡见不鲜。赵廷辰举例称,欧洲社会曾质疑民航业作为每年世界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欧洲各航空公司却仍然使用“最低碳的航班”“航班碳中和”等虚假或误导性标语进行宣传。近年来,美国兴起反ESG浪潮,企业和金融机构因为误导性宣传等问题受到“漂绿”的批评也在增加。
不少受访者对《金融时报》记者感慨,部分企业以“绿”造势,误导公众,核心业务可能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可持续转型。
还有一些行为的争议性更大。例如,购买林业碳汇或植树造林就被视为一种很时髦的减碳方式。但是,有不少业内人士称,一个管理不善的树林可能在全生命周期来看是增加碳排放的。此外,这类行为并没有“增量减碳”,企业的“作秀”行为更强。
对此,安永大中华区ESG可持续发展主管合伙人李菁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林草碳汇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压舱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并非所有森林资源都可开发为碳汇项目进行交易。
认定门槛高、开发难度大等就是明显限制。作为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林业碳汇需要通过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对项目进行开发,并非所有森林资源都可开发为碳汇项目进行交易,现行备案的林业碳汇方法学对项目的时间、林地类型、林种、林龄和经营主体等有严格要求,按照现行方法学可供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森林资源极其有限。
此外,林业碳汇是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市场的主要类型之一,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所有CCER项目都应满足“额外性”等要求,并不具有碳汇就能开发符合自愿减排类项目,适合项目开发条件的林地类型非常有限,大多数类型是不能作为碳汇交易项目开发的。“针对购买碳汇存在‘质疑’现象,需要科学认识和理解碳汇能力与碳汇项目开发的关系,科学有序推进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李菁解释说。
未来“漂绿”的手段可能更复杂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避免“漂绿”风险既包括加强对自身业务的审慎判断,也包括识别市场主体是“真绿”还是“漂绿”。
李菁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金融机构自己也可能是“漂绿”的主体。如在绿色金融发展的宣传上夸大其词,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和绿色基金缺乏严格的界定,许多冠以绿色金融名号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名不副实;夸大绿色金融的环保绩效,或环保绩效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据支撑;言行不一,从事有悖于ESG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投融资业务。
当然,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投资标的“非绿”或支持了“漂绿”项目有时也并非主观造成的。
赵廷辰谈到,与一般贷款相比,绿色贷款的核心特征在于其贷款用途为“绿色用途”。在目前的政策下,被认定为“绿色”可能意味着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例如,更低的利率、更便利的通道等综合服务。商业银行防范借款人“漂绿”的难点在于如何缩小贷款人与借款人在资金用途上的信息不对称。对于上述风险,赵廷辰建议,商业银行除在贷前加强授信环境、项目风险的尽职调查和对客户的合规审查外,还应当通过贷款协议安排,尽可能减少与借款人在贷款用途方面的信息不对称。
不过,这并不容易。“未来‘漂绿’的手段可能会更加复杂和隐蔽,需要更多的透明度和标准化来识别和应对。”李菁提到,绿色标准的不统一强化了市场分割,增加跨境绿色资本流动成本,客观上增添了“洗绿”“漂绿”风。此外,亦有专家认为,由于绝大多数国家尚未就“漂绿”行为处罚予以明确,ESG投资“漂绿”不受惩处或违规成本极低,这也使得一些企业与其基金经理人在隐性的高额利润的驱使下“漂绿”。
制度、技术、专业机构等多管齐下
明标准与严披露是绝大多数受访人士提出的应对之道。
“随着监管对ESG信息披露要求趋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防范‘洗绿’‘漂绿’现象。”李菁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实验证,让每一分绿色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让“洗绿”行为得逞,这能有效引导机构规范相关行为。下一步,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加强对“漂绿”行为的惩罚和曝光,提高企业和机构的诚信度和责任感。
此外,增加可持续发展的信息披露和数据共享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针对ESG报告目前存在的部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不少专家建议可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具体项目的绿色属性进行外部审查出具的报告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借款人自行披露信息的可信度,降低了项目‘漂绿’的可能。”赵廷辰解释。
当然,第三方鉴证也必须有章可循。有业内人士谈到,目前,国内市场ESG报告鉴证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于市场需求,中国独立鉴证机构的数量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对有限,这不仅影响其质量水平,不同鉴证机构的审查标准和方法也缺乏一致性。应尽快推出适用于中国本土的权威、统一的第三方鉴证标准,加强认证鉴证机构资质管理,建立能够对鉴证机构进行约束的奖惩制度以及对高质量ESG报告的激励机制。
李菁还提到,可借助数字赋能,夯实“漂绿”防范基础。她解释,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不仅计算方法复杂,而且工作量巨大,出错或被“漂绿”的概率很高。只有借助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赋能,建立功能强大的信息系统,对气候相关信息进行系统收集、高效分析、精准溯源,不断夯实数据基础,才能有效防范“漂绿”行为。
责任编辑:杨喜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