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欢迎您来到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更多金融产品请关注“全国信易贷平台”
金融知识
 
企业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应当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 作者: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 发布时间:2012/7/2 点击:2909 分享按钮
一是《企业信息情况表》;二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企业提供);五是《税务登记证》;六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运营单位: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3-2021 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许可: 晋ICP备19001058号 您是第15496841位访问本站的贵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