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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引
 
十余年间增长超4倍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7 点击:84 分享按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同比增长3.93%,十余年间增长超4倍。其中,民营企业5554.23万户(同比增长6.02%)、个体工商户12532.25万户(同比增长3.03%)。

从行业分布看,以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代表的服务业集中了大量的民营经济主体,占本行业经营主体的比重分别为99.20%、99.09%、97.97%和97.38%。

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其民营经济主体占比高也反映了我国商品市场的活跃。我国在新基建、智能交通、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导向,为物流行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有力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持续推进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民营经济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更加便利,占比进一步提高,市场活力得到充分释放。目前,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超过了5500万户,入围世界500强的民营企业由2012年的6家增加至34家,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记者注意到,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明确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业内人士认为,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具体体现,是开门立法的又一次重大实践,能够更好地回应关切、凝聚共识,对提高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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