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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引
 
资金将直达科技创新“靶心”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5/5/8 点击:25 分享按钮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推动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相关公告。

5月7日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制定并发布《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 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创新推出科技创新债券,通过丰富支持主体范围、拓宽募集资金用途、优化注册发行安排、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强化存续期管理、完善配套机制六大举措,推动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强度和水平。

一是发行主体涵盖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助力“硬科技”“好苗子”成长,壮大“耐心资本”“长期资本”。债市“科技板”支持主体范围广泛,鼓励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为高新技术创新引来“源头活水”。同时,支持投资经验丰富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科技创新债券,培育“耐心资本”,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重点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配套措施持续提升其融资便利性。

“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不仅涵盖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还包括其母公司和股权投资机构。其中,科技型企业母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的50%以上可用于支持该科技型企业发展,充分发挥集团信用资源优势,实现‘母子联动’协同融资。”中债资信企业与机构部负责人孙静媛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充分满足了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差异化融资需求,成长期或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凭借自身信用直接发行债券;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则创新性地通过母公司或股权投资机构发债的方式,有效破解了发展初期的科创企业信用资质薄弱、融资门槛高的难题,为科技创新注入强劲的金融动能。

二是募集资金直达科技创新“靶心”,精准滴灌科技相关产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在募集资金使用上,科技型企业可将资金灵活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研发投入、项目建设、并购重组等关键环节,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股权投资机构可通过基金出资、股权投资等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向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精准“输血”科技产业。在孙静媛看来,上述安排既确保资金向科创领域集中发力,又保留合理弹性空间,实现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经营的有效平衡。

三是注册发行服务全面提升,增信措施丰富多元,为科技创新债券“保驾护航”。注册发行方面,建立“绿色通道”,专人对接、即报即核,有针对性地简化信息披露要求,优化注册发行流程,切实提升注册发行服务质效。统一命名,增强发行辨识度,吸引各类投资人配置。信用增进方面,依托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政策性工具,通过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合作,采用共同担保、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分担信用风险,协同助力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筹集长周期、低利率资金。

四是承销交易等机制持续完善,引导各类机构拓宽科创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鼓励各类市场机构承销、投资、做市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探索更加便利的交易机制,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并充分发挥定向发行协议的灵活作用,引入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人,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效等,促进债券资金精准灌溉科技创新领域。

债券市场“科技板”的推出,是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通过推出专项产品、完善配套政策、加力市场培育,构建起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科创金融生态体系。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债券市场“科技板”实践情况,全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增强金融支持精准性和可持续性,持续助力科技强国建设。

责任编辑: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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