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
一、质押式回购 (一)业务概述: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指以债券为权利质押而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旨在满足融资方在一定期限内的融资需求。具体而言,融资方为获得资金,以债券作为质物进行质押,融资额度依据相应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确定。在交易双方约定的回购期届满后,融资方返还资金给融券方,并解除质押。 (二)可作债券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和交易品种: 1.目前可作债券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债券、可转券、企业债券等。 2.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设R001、R007、R014、R021、R1M、R2M、R3M、R4M、R6M、R9M、R1Y等回购期限。 二、买断式回购 (一)业务概述: 1、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2、买断式回购与前述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区别在于初始交易时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是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而不是质押冻结,债券所有权随交易的发生而转移。该债券在协议期内可以由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自由支配,即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只要保证在协议期满能够有相等数量同种债券卖给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就可以在协议期内对该债券自由地进行再回购或买卖等操作。 (二)交易品种: 买断质押式回购交易设R001、R007、R014、R021、R1M、R2M、R3M等回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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