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毅报道 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的实施程序,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措施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
《实施办法》共25条,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监管措施的种类。《实施办法》明确列出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十四类比较常用的措施,并将“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管理措施”作为兜底规定。二是监管措施的实施原则。监管措施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三是实施监管措施的一般程序要求。四是特别程序要求。五是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机制。六是明确监管措施决定的作出及执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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