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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引
 
科技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29 点击:7 分享按钮

2025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战略任务,这是“新质生产力”首次纳入全会的规划框架。由此可见,“十五五”这一关键时期承载着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而科技金融作为金融强国“五篇大文章”之首和打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的核心纽带,是引领和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抓手。当前,我国科技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在政策支持、机构创新、市场培育等方面已经取得显著进展。在“十五五”期间,科技金融需紧密围绕新质生产力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持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以新的要求为遵循,积极应对新问题,展现新作为,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与产业能级跃升。

科技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

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一)打好政策“组合拳”精准发力,构建培育新质生产力新生态。“十四五”期间,各部委基本协同构建了同新质生产力相适配的生产关系。一是顶层设计制度不断完善。2025年5月,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提出15项具体措施,破解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堵点难点,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实力稳步增强注入强劲动力。二是财政统筹政策工具发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据财政部统计,“十四五”时期,全国财政科技支出约5.5万亿元,年均增长12.3%。三是全国“一盘棋”,多层次协调推进科技金融工作。“十四五”期间,科技部基本建成跨部门统筹机制,为形成政策合力提供了核心保障。在具体落地层面,一方面指导北京等13个重点区域开展科技金融试点示范;另一方面,重点推动济南等7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与上海临港等3个科技保险示范区的高质量发展,形成了点面结合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打通新质生产力“输血”通道。“十四五”期间我国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提升,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痛点。一是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跑出“加速度”。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7.54万家,获贷率为50.3%,比2024年同期高2.8个百分点。二是资本市场含“科”量进一步提升。“十四五”以来,资本市场紧紧围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这一主线,推动“科创十六条”“科创板八条”等一系列举措密集出台,实现了从发行上市到“募投管退”的全链条优化。中国证监会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新上市企业中,九成以上为科技企业或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三是保险业以“软”实力护航“硬”科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五年来,保险业持续强化科技保险保障功能,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10万亿元,为首台(套)、首批次3600个创新应用项目提供支持,为新质生产力的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筑牢了风险屏障,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实现新质生产力质效提升,科技创新飞跃发展。在“十四五”时期,新质生产力不断吸收新知识、新思想和新技术而发展壮大。一是通过提升基础研究能力驱动原创性、颠覆性创新。“十四五”期间我国研发人员总量位居世界首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高校和科研机构新增发明专利占比达70.4%,原始创新能力实现跃升,科技强国建设基础持续巩固。二是通过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助力现代化产业升级。根据科技部数据,“十四五”期间,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50万家,较2020年增加了83%。这表明“十四五”期间我国研发投入产出效率持续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正加快构建。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引领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实现整体跃升。截至2024年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发明专利量达134.9万件,实体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国家创新体系效能跃升。

当前科技金融服务不适配

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问题

(一)金融体系中存在融资结构性失衡的问题。我国当前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与科创企业轻资产、高风险、广需求的特点不适配。一是耐心资本供给不足问题日益突显。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商业银行作为信贷资源配置主体,其出于风险控制和期限管理的要求倾向于选择现金流稳定、重资产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企业,这导致初创的科创企业,难以获得适配其成长周期的长期耐心资本。二是信息不对称制约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科创企业的核心资产多为高专业壁垒的科研技术。而商业银行受限于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缺失、风险定价工具不足加之科技信用评价机制尚不健全,致使大量潜在创新项目无法获得信贷资源。三是金融供给模式与创新需求存在结构性错配。科创企业因独特的成长路径和高风险、长周期特征,亟须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风险投资等组合融资工具支持,而我国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难以适配其多元化融资需求。这种融资结构瓶颈不仅限制了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降低了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也制约了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形成。

(二)金融服务精准性与有效性亟待加强,制约了风险识别与定价能力。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共享机制来有效挖掘和利用数据的价值。一是我国数据估值与信用化能力薄弱。金融机构对数据资产、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估值缺乏标准方法与可靠模型,导致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业务难以规模化展开,大量轻资产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无法被有效满足。二是数据流通与共享存在结构性障碍。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要求下,跨部门、跨机构的数据共享机制尚未打通,“数据孤岛”现象普遍,金融机构难以对企业进行全息风险画像,制约了其服务初创型科技企业的能力。三是数据要素的市场化生态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数据交易市场与配套制度缺失,使得企业难以通过数据资产进行市场化融资,数据的金融属性未能充分激活,限制了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新质生产力企业的发展潜力。

(三)金融创新发展与金融监管机制尚未达到同频。金融创新是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引擎,但新质生产力本身“技术迭代快、市场验证难、资产形态轻”的特点,也极易衍生出新的风险隐患。当前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实践与我国相对固化的监管规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具体来看,一方面,现有监管规则无法覆盖新型业务模式,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往往伴随着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和不透明化,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新业态的出现往往超前于现有金融监管框架的更新速度,现有金融监管框架常因“看不懂、跟不上、管不住”而出现空白或适用模糊地带;另一方面,监管能力面临技术革新挑战,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金融创新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同时创新业务风险传导也更快、隐蔽性更强,而监管科技的应用与数据穿透能力尚未同步构建,导致风险识别与处置迟缓,且极易导致金融风险交叉传染。这种滞后性不仅削弱了监管的有效性,也增加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影响了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质效。

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

(一)立足新质生产力发展特点,以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根本。“‘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要将“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加大长期稳定支持”作为战略重点,并把“原始创新突破”置于首位。这意味着我国科技创新战略正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型。进入“十五五”时期,我国面临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度交织的新形势,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上升,关键核心技术受制约的风险依然突出。因此,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已成为增强国家战略安全、构筑竞争新优势的根本任务。在此背景下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依托科技金融的深度融合,以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体系的精准衔接。

(二)立足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以金融手段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将深度融合置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核心位置。“‘十五五’规划建议”也强调要从“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和“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等方面协同发力。这标志着我国在“十五五”发展的新阶段正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从“单向赋能”向“双向融合”升级,以体系化能力应对关键环节“断点”、成果转化“堵点”与资源协同“难点”。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需要源头创新的持续突破,更需要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的高效循环。在此背景下科技金融已成为衔接创新活动与产业跃升的关键纽带,科技金融能够通过优化资本配置与风险分担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创新链延伸和产业升级提供制度性支撑,助力打通技术突破到产业跃升的关键环节,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与价值实现。

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一)要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协同化科技金融生态体系,赋能新质生产力跃升。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具有高风险、长周期和路径不确定等特点,因此“十五五”期间我国金融供给体系必须打破传统模式,从政府端和市场端共同发力,向差异化、多层次和协同化方向发展,构建“政策—市场—机构”高效协同的科技金融生态系统。首先,应强化顶层设计与跨部门政策协同,充分发挥“有为政府”的引导作用。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政府引导基金、专项补贴等有力措施为抓手提升科技研发投入强度,并且依托政府平台优势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另一方面,需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通过政府平台财政贴息、金融机构科技创新再贷款与产业扶持政策的协同效应,打造覆盖“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框架。其次,应鼓励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有效市场”的激励作用。国有银行应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设立科技金融部门、开发“投贷联动”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专业化科技金融产品、完善专利等无形资产估值体系,并依托大数据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效率。金融市场则通过提升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创新股债市场工具,着力引导科技型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以市场机制完善实现金融服务质效提升。

(二)要构建以“全周期耐心资本矩阵”为核心的多层次融资体系,破解融资结构性失衡。引导并壮大耐心资本,使其成为金融供给的压舱石。以耐心资本重点解决供应链“卡脖子”和产业链“断点”问题,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与之相匹配的长期资本。初创期与成长期应重点发展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构建早期资本供给基础。完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政策支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通过“让利”机制与“容错免责+阶梯退出”考核,降低社会资本的投资顾虑,提升早期投资活力。扩张期与成熟期应创新金融工具,实现资本接力与规模跃升。在发挥国有大行的主力军压舱石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激活地方中小银行差异化服务效能,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长期资金,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创新债券等创新融资产品。在此基础上,深化“投贷联动”机制,探索“认股期权+贷款”等新型模式,实现信贷资金与股权投资的有机结合,增强金融支持的持续性。同时,也要对政府引导基金和国有创投机构实施长周期绩效考核,培育“愿等待、敢冒险、能退出”的耐心资本生态。

(三)要完善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风险防控机制,牢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中我们必须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探索新型金融监管模式。首先,应构建兼顾前瞻和包容审慎的动态监管框架。通过“监管沙盒”等创新监管工具平衡创新与风险,给予金融机构在受控条件下开展科技金融创新的空间,为监管机构同步跟进、质效评估、规则制定积累实例依据,进而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的转变。其次,应强化科技赋能的监管能力。针对基于新技术开展的科技金融业务风险隐蔽性强、传导快的特点,监管机构必须“以技治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风险联动动态监测平台,对跨市场、跨机构的资金流动进行穿透式监管,动态重构风险评估模型。与此同时,应健全多层次风险分担生态。根据科创企业生命周期特点,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分层监管与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创新活动的法律地位与监管边界。在风险分担机制上,强化政府、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的协同作用,建立财政支持、担保增信、保险补偿等多层次分担体系,形成风险共担格局。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

①杨伟坤,李巧莎.科技金融为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N].经济日报,2025-12-03(10).

②刘锡良,王之扬.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走得通、行得稳[N].人民日报,2025-05-06(19).

③张壹帆,陆岷峰.科技金融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与挑战:理论框架与对策研究[J].社会科学家,2024(02):52-59.

责任编辑:韩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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