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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动态
 
别让安责险沦为“抽屉保单”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6/5/26 点击:106 分享按钮

5月以来,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再次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平安福祉,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如何平衡?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理应在事故预防方面发挥更为关键的作用。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于2025年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责险。这些行业风险高度集中,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影响重大。强制投保的目的,在于确保事故发生后企业具备足够的赔付能力,避免陷入“企业倒闭、受害无助、政府兜底”的困局。不过,制度设计初衷并非仅仅建立一个事后赔付的资金池,而是希望通过保险机制的介入,构建“安保互动”的治理闭环,即利用保费的经济杠杆和保险公司专业的风控服务,倒逼企业从源头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但从执行层面来看,安责险在事故预防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重承保、轻服务”的经营模式尚未根本转变。根据相关规定,保险机构应当保证事故预防服务费用投入,并制定专项预算,用于投保企业的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与安全培训。如果这套机制运行顺畅,企业能在保费杠杆引导下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员工能获得更可靠的作业环境,社会能减少事故带来的创伤与负担,保险机构则通过降低赔付支出实现可持续发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大量保单止步于收费环节。部分保险机构收保费后便不再过问,虽有服务之名却无服务之实,仅以发放宣传资料代替事故预防服务。最终,企业支付了足额保费,换来的往往只是一张符合监管检查要求的凭证,安全管理能力未得到实质性提升。

“重承保、轻服务”的背后,一方面,是信息壁垒导致保险公司难以精准识别企业风险特征。《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全国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但系统建设、数据对接、标准统一均非一日之功。另一方面,是保险公司普遍缺乏既懂专业风控又熟悉保险逻辑的复合型人才,即便有心提供预防服务,也常常力不从心。

从高危企业的角度来看,尽管国家对八大高危行业已有明确的强制投保要求,但一些中小微企业通过少报人数、隐瞒风险等级等方式规避责任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也有部分企业虽已投保,但保额不足、险种错配,一旦发生较大事故,赔付能力形同虚设。与此同时,非高危行业如商贸、轻工、服务业等,虽然整体风险相对较低,但群体性事故也偶有发生,目前缺乏有针对性的投保引导与政策激励。

这些矛盾折射出安责险从合规驱动向风险驱动转型的深层需求。当前,企业投保行为更多的是对监管检查的被动回应,而非基于自身风险管理的主动选择。部分保险机构因短期收益不够显性,也缺乏足够动力去深耕需要长期投入的事故预防服务。尽管《实施办法》为破解这些难题提供了制度工具,但工具能否用好,取决于执行层面的决心与行动。

一方面,要真正激活安责险的风险防控功能,将事故预防服务从“软要求”变为“硬约束”。按照《实施办法》服务标准,明确隐患排查、安全培训、风险评估等工作的具体频次和内容。对此,保险机构应建立可核查、可追责的台账制度。对敷衍应付、虚假服务的机构,依法采取限制承保资格、公开曝光等措施,真正让保费中的事故预防资金花在明处、用在实处。

另一方面,要防止安责险沦为应付检查的“抽屉保单”,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费率浮动的杠杆作用,将企业投保费率与其安全风险等级、事故记录、隐患整改情况紧密挂钩。同时,将安责险的投保和服务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与项目招投标、信贷支持等挂钩,形成“安全生产得好、市场成本就低”的鲜明导向,倒逼企业主动加强风险防控,而非被动应付检查。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张保单无法换来真正的安全,只有让保险机构主动“跑起来”,让预防服务真正“沉下去”,让监管制度切实“跟得上”,安责险才能成为守护企业安全生产的坚实屏障,而非事故发生后才被想起的提款工具。

责任编辑:杨喜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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