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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信托债权资产转让业务
信托债权资产转让业务
产品类别:企业项目贷款 所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一、定义
信托债权资产转让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开发银行
的存量信贷资产或存量信贷资产受益权的业务。
二、功能和特点
1.在不增加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增强中长期信贷资产的流动性。
2.缓解开发银行表内贷款规模约束。
3.调节开发银行信贷资产结构。
4.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非利息收入比重,优化收入结构
申办条件
本业务适用对象主要为信托公司,要求对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开发银行签署过业务合作协议。
2.虽未签署上述协议,但近两年与开发银行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3.公司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声誉良好、经营稳健、操作规范。
4. 资金渠道通畅。
申办流程
(一)分行拟订信托债权资产转让业务实施方案
(二)分行拟订《信托债权资产转让业务合同》,填制信托业务审批表;分行向原借款人/和担保人发送债权资产转让通知书并取得同意转让回执;完成分行内部会签后报总行市场与投资局。
(三)总行相关部门业务审查。
(四)信托公司在信托合同签订前5 个工作日内,应根据合同约定开立信托资金账户。
(五)分行根据总行审查意见,对信托债权资产转让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并完成合同文本的签订和系统录入工作。同时,分行应协调信托公司与原借款人重新签订转让确认协议,明确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关系。
(六)信托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到开发银行指定账户内,信托公司受让该信贷资产。
(七)自信托债权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之内,分行与信托公司完成信贷资产移交工作
(八)本利息支付
客户将贷款利息支付至该客户在开发银行的贷款账户,分行按信托债权合同约定扣收相关费用后,划转到信托资金账户。
业务网点及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0351-4937222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运营单位: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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